《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3月1日起实施 市人大召开实施工作座谈会

今日镇江讯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22日下午,市人大召开《镇江市房屋安全条例》实施工作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宗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条例》共八章、五十一条,对房屋安全使用、房屋装饰装修安全、危险房屋治理与应急处置、农村房屋特别规定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

胡宗元指出,《条例》回应了社会关切、考虑了镇江实际、强化了各方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好实施意见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善于用法律来解决实际问题,对各类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筑牢房屋安全防线。

胡宗元要求,要抓好关键,抓好危房解危工作和农房的特别管理;要抓好配套,做好制度配套、人员配套和硬件配套;要抓好宣传,加强对特定对象法律义务的宣传,加强对具体内容的宣传,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宣传,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全民保护的积极氛围。

副市长黄春年出席会议。(梁亚玮 谭艺婷)

编辑:黄昕彤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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