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长自制违禁渔具非法捕鱼被查 码头公开听证会保护母亲河

今日镇江讯  长江是母亲河,过度捕捞水产品将直接导致鱼类数量减少、间接导致长江流域生态链遭到破坏。为了“以点带面”提高群众保护长江法治意识,2月28日,由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地、沿线码头管理经营者等共同参与的一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检察听证会,在长江干流句容段水域的长江码头上举行。

据了解,在句容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案件当事人货运船船长许某某于2022年5月至7月期间,在驾驶船只停靠在长江镇江段水域多个码头过程中,为了给自己和船员“加菜”,多次利用自制渔具在长江水域内进行非法捕捞,在句容某码头非法捕鱼时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许某某自制渔具

经审查查明,许某某的自制渔具属于2021年《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中的禁用渔具,承办检察官认为许某某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鉴于许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并积极缴纳生态修复金,且查实的渔获数量较少,非珍贵、濒危野生物种,对长江生物资源危害较轻,认定许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经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一致建议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如何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句容市检察院决定在案发地码头举行检察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参与公开听证,联合市司法局邀请当地“法律明白人”、沿线码头管理经营者等30余人到场旁听,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点带面”提高群众保护长江法治意识。

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许某某作出的拟不起诉决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终结案件的决定。“我一定吸取教训,再也不会干违法的事了。”许某某表示。

听证会后,句容市检察院干警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接受法律咨询等方式,向在场人员宣传长江保护法以及检察职能。“通过参加这次检察听证会,我们收获很多,对我们处理类似事件很有指导意义!”“法律明白人”严国敏表示。

此外,句容市检察院还主动融入句容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等部门开展的长江禁捕春季联合执法暨“法护长江”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检察干警与执法人员一道走进农贸市场、餐馆等地,向市场商户和周边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和长江禁捕禁钓禁售禁食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步,句容市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运用“普法预防+刑事打击+民事追偿+行政处罚”的综合手段,构建“宣传+惩治+修复+治理”一体办案模式,加强内外协同配合,推动形成司法、行政、社会联动,多部门齐抓共治的长江大保护生动格局。 (图/文 通讯员 杨蓓 陈高硕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毛蕴劼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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