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首家速裁法庭正式启用 让简案办得又快又好

今日镇江讯   “被告人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3月13日下午3时许,随着法槌敲响,一起由丹徒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危险驾驶案,在速裁法庭内宣判。

速裁法庭开庭审理王某某

当天下午,还有另外3起危险驾驶案件也一并在该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检察官概述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与量刑建议,法官结合案件事实与被告人认罪态度,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环节,均予以当庭宣判。检察机关的指控全部得到法院判决确认,被告人均表示服判。这次开庭,标志着全市首家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正式投入使用,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全部建成,也标志着镇江检察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迈入新阶段。

健全机制良性互动

实质化运行侦协办

早在2022年1月,丹徒区检察院便与该丹徒公安分局联合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协办),在配齐办公设施的同时,配置案卷资料室、同步监督讯(询)问室、案件会商研讨室,将检察办案系统、公安基础信息平台系统连接侦协办,实现检警信息对侦协办工作人员全面开放、数据共享。

侦协办实行“常驻+轮值”工作模式,由丹徒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指派员额检察官常驻侦协办开展工作,其他刑检部门因案件量较少,每2周指派1名员额检察官轮值入驻。突出“沟通协调、引导侦查、诉讼监督、繁简分流”等四项重点职能,坚持到位不越位,通过检警良性互动,确保监督更加有力、配合更加有效、协作更加顺畅。2022年以来,丹徒区检察院驻侦协办检察官提前介入各类刑事案件50余件,促使证据审查标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向公安机关有效传递,丹徒区提请批准逮捕人数同比下降44.1%,逮捕率同比上升13.3%,诉前羁押率同比下降12.8%。

在实质化提前介入的同时,丹徒区检察院驻侦协办检察官同步开展诉讼监督工作,对发现的监督线索逐条登记、逐案审查,依法依规进行监督。今年以来,丹徒区检察院共监督立案35人、监督撤案10人、纠正漏捕漏诉1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件、《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件,监督总数同比显著上升。

集约化繁简分流

促案件办理提速增质

把控好案件的源头筛查,是案件办理“分道提速”的第一步。为此,丹徒区检察院将繁简分流工作嵌入侦协办,创设预分案机制,建立侦查案件信息互通制度,由公安机关定期将立案侦查的案件基本情况推送侦协办,驻侦协办检察官进行分析研判,初步确定案件是否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从源头对案件实行繁简双层甄别过滤,确保快办程序直接流转,畅通繁简分流通道,从而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此外,丹徒区检察院还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办法》,商请法院在公安执法办案中心设立速裁法庭的同时,配置法官办公室、候审室、开庭过渡室等设施,对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危险驾驶、小额侵财、轻伤害等案件,由驻侦协办速裁办案团队直接办理,提起公诉后在速裁法庭直接审理,实现公安机关批量移送、检察机关批量起诉、速裁法庭批量审理的有效衔接。今年以来,该院刑事“案-件比”为1:1,无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情况;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57%,速裁程序适用率达到60%,无认罪认罚后上诉情况。

下一步,镇江检察院将以速裁法庭正式启用为契机,持续深化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从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图/文 通讯员 王运喜 蒋飞 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金凯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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