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 厚植“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沃土 镇江法院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

今日镇江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三批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镇江法院判决案例“子女受父母胁迫结婚可请求依法撤销婚姻”入选。就在2月,此案例“母亲以死逼迫女儿与相亲对象结婚,法院判决撤销婚姻关系”的相关词条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全网热议,阅读量达5.2亿次,镇江法院公正审理判决结果得到广大网友支持。

这只是镇江法院注重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镇江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用贴近社会生活的小案例展示法院将案件判公、规则判明、人心判暖的司法实践,努力实现以司法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的目标。

司法活动定分止争,始于价值观的冲突,止于价值观的弥合。镇江法院通过执法办案惩恶扬善,用一个个典型案例为社会树立行为准则、提供价值引领,旗帜鲜明为正义撑腰、为善举护航,使“扶不扶”“管不管”“救不救”不再成为两难选择。

依法报道新闻事件是新闻媒体的职责,某电视台如实曝光某卤菜店违法违规却被店家告上法庭,镇江法院判决驳回起诉。“镇江法院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该案件进行释法说理,倡导食品从业者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做良心企业,担社会之责。”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表示,该案为新闻舆论监督权与经营者名誉权的边界作出了法理上的界定,鼓励新闻媒体为公共利益之目的而行使舆论监督权,有利于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镇江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体现在以严格公正司法捍卫社会公平正义,守护民生福祉。

刘某某高空抛物,被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法院判决遏制高空抛物行为,切实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马路上的井盖关系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陈某某偷盗井盖,使窨井成为“吃人”的“马路杀手”,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七个月;长江是中华民族母亲河,镇江中院判决支持某区政府强制拆除违法地上建筑物,驳回某船舶公司诉讼请求,以法之手倾力呵护绿水青山,捍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法治建设的灵魂。镇江法院坚持情理交融,将价值引领融入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审判之中,把公平正义镌刻在判决书字里行间,用司法的温度融化法律条文的“冰冷”。

“打工人”“996”“内卷”……这些网络流行词折射出劳动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积极乐观的心态,其中也隐射了对内卷式工作的无奈。2017年8月,张某被劳务派遣到某公司从事装订工作,其月均工作时间达300小时左右,后在工作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一场意外,击溃一个家庭,家属悲痛万分,诉至法院,要求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爱人利物之谓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体现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民本思想和仁爱精神。”案件承办法官贾黛舒认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长期安排张某严重超时劳动,对其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案的判决是司法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宣示与重申。该案例入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的超时加班劳动人事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人民群众才会有温暖、有遵循、有保障。近年来,镇江法院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在履行“审”的职能同时,做好“宣”的功课,以高质量普法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入脑入心,推动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为人父、亦为师,先律己,后律子……”千年西津古渡传来琅琅书声,小朋友、家长与法官相对而坐,共同诵读镇江中院少年庭法官崔啸原创的家庭教育“三字经”。“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宗旨是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用三字经的形式解读法律条文,更易被理解和接受,通过诵读帮助拉近亲子感情,以真心真情共促家和。”市人大代表马淳沂说。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镇江中院副院长刘宇玥表示,镇江法院将用生动具体的司法实践,以一个又一个符合天理人情、蕴涵德治观念的判决,教化社会公众,提升全社会道德水准,涵养健康、向上、向善的社会生态。(通讯员 吴贝 常文金  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金凯

审核:滕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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