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断片”竟敢开车 “主动”报警“醉”上加罪

今日镇江讯  日前,丹徒法院执法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醉驾案件。一男子与同事喝得几乎“断片”后还敢开车上路,结果男子报警寻找“失踪”的同事,被警方查个正着。

3月初的一天晚上,小王相约同事到饭店聚餐,席间一众皆饮酒。小王喝了约六两“牛栏山”白酒,同事小李也喝得酩酊大醉。散场后,小王开车送小李回公司宿舍。途中,小王停车说去买矿泉水。买完水回到车里时,却发现小李不见了,他找了一大圈没见到人,打电话也无人接听。小王以为小李“失踪”了,只得报警求助。

警方来到现场,发现小王一身酒气。小王如实供述了饮酒驾车的事实。经鉴定,小王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4mg/100ml。

事后小王得知,他停车去买水的途中,小李已下车自行回家。只因醉酒“断片”,才一直没有接听他的电话。

王某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签字具结。3月中旬,在此案开庭审理过程中小王亦无异议。丹徒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王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根据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资料图:交警部门严查酒驾醉驾(图文无关)

据悉,此案采用了“一站式”简案快办工作法,由速裁办案团队直接办理,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在速裁法庭直接审理,实现公安机关批量移送、检察机关批量起诉、速裁法庭批量审理的有效衔接。

法官提醒,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社会的责任,切勿因侥幸心理触犯法律,否则将得不偿失。(通讯员 李东升 陈怡 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黄昕彤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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