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制止餐饮浪费,镇江开出罚单!

今日镇江讯  爱惜粮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制止餐饮浪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镇江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着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氛围,重点查处未主动提示提醒适量点餐、误导诱导过量点餐等违法行为,积极劝阻食品浪费行为,切实增强市场主体守法意识和节约理念。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一、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油坊镇某海鲜饭店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案

2023年3月24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扬中市油坊镇某海鲜饭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扬中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当场作出警告处罚。3月30日,扬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已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二、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姚桥某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且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有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案

2023年3月14日,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对镇江新区姚桥某面馆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3月14日,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开展监督检查。经查,该店在经营期间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的提示提醒,厨房垃圾桶内倒有未食用完的面条,造成大量食品浪费,且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有关反食品浪费的标识。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3月20日,镇江新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事人已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并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

三、丹徒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丹徒区某会议中心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案

2023年3月13日,丹徒区市场监管局在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检查时,发现镇江市丹徒区某会议中心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七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检查过程中积极配合,现场进行积极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明确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主动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以上所查三件典型案例未能对消费者主动提示提醒,有的自身存在加工过程中浪费过剩的食材,这与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观念相背离,经过案件查处有效制止了这一行为,也对其他餐饮单位起到了警醒作用。

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浪费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营造“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社会氛围。(林长远 朱婕)

编辑:金凯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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