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 新一批招聘信息汇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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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招聘信息汇总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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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

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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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

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所属院校(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是省交通运输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位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长香西大道500号,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钱荣路98号,江苏汽车技师学院位于江苏省扬州市扬霍路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省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之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具体见各学校要求。其中: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45周岁。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

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后出生,45周岁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50周岁即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各学校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6.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 报名、照片上传:4月6日9∶00-4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4月6日9∶00-4月26日16∶00;

3. 陈述申辩:4月6日-4月27日期间9∶00-16∶0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4月6日9∶00-4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笔试前5日内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4月28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2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试讲。

(一)笔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写作、综合知识等。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5月中下旬进行。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提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各招聘院校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网址:http://jtyst.jiangsu.gov.cn/)和各招聘院校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招聘院校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3)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院校统一印制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档案保管或托管证明》等证明材料;(4)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有效的相关工作岗位聘用合同或证明)等。

(三)面试

面试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方式将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院校网站上发布通知,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

(四)试讲

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参加试讲。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及操作水平。试讲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总成绩60%。试讲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五)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30%、面试成绩按30%、试讲成绩按4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先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其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应聘人员公示前明确放弃聘用的,各招聘院校决定依次递补。因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后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各招聘院校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政治处负责此次招聘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25-52853507。招聘院校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1. 江苏省交通技师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511-83361678。

2. 江苏省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510-68781165。

3. 江苏汽车技师学院报名咨询电话:0514-87909275。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5-5285352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4月4日


02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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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需要,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公开招聘19名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本次招聘中的工作经历计算基准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俭学等不列入工作年限)。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按大类确定专业的岗位,请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九)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2023年4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请不要报名应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提供报名表、1寸照片、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详细见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81880700。报名时间: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9:00-16:00。报名地点:丹徒区卫健委310办公室。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携带《2023年丹徒区卫生健康系统编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1寸照片1张、岗位要求适应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资格审核: 区卫健委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上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经查实,取消考试考核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核减或取消岗位。资格审核后,如无人报名或报名人数不足的岗位,在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核减、取消相应招聘岗位。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在丹徒区卫健委310办公室(镇江市丹徒区丹徒新城谷阳大道171号)领取笔试准考证(缴纳笔试费100元)。面试通知在笔试结束后当天电话另行通知(缴纳面试费100元)。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卫健委统一制定组织实施。

(一)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中101岗位至111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112岗位至114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各项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1、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考试时间为100分钟。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按实际参考人员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2、面试内容: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职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3、112岗位至114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成绩计算

101岗位至111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112岗位至114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需缴纳笔试费用10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费100元)。总成绩在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区卫健委参照国家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其它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六、纪律监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区卫健委监督电话:0511-88982588

区卫健委报名咨询电话:0511-88982411、81880700


镇江市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0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理协调办单员1名、巡查督办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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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社会化用工招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受理协调办单员1名、巡查督办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职位及条件



02招聘程序


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本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办法进行。


03应聘需提供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4.个人简历1份;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04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4.7-4.13

报名地点:镇江新区港中路111号(人力资源市场内12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1-83170213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集成管理指挥中心

2023年4月4日


04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5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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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关于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的公告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5名编外用工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甘于吃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精神;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7年4月3日至2005年4月8日期间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招聘岗位表。

4、镇江市户籍。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

(2)近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尚未结案的人员;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应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丹阳人才网(www.dyhr.cn);

报名方式:投递简历至招聘岗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上午9:00-2023年4月7日下午5:00;

2、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1:30-5:00;

资格审查地点: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开发区凤凰路85号);

3、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应聘报名者须填写完整信息的《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2)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3)两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蓝底照片;

(4)报名费:100元/人。

4、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的各项信息,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招聘单位承诺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报考资料除原件外恕不退还;

(3)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

(4)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应保持《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关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个人承担。

报名咨询电话:0511- 86571190(人才市场)。


四、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招聘采用两种方式进行,当岗位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采用笔试+面试的招聘方式;若岗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 (含3倍),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具体办法如下:

(一)笔试+面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个应试名额因多人分数相同,超出参加面试人员比例时,则相同分数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分后得出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用。

3、总成绩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计算。(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 直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平均分后得出成绩(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用,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入围,若面试成绩也相同者,则加试确定),体检标准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聘用。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规定日期前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可进行人员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合同签订以后不再递补。


六、录用及薪资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报考人员一经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存在人事(劳动)争议,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录用,不合格者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间工资不低于丹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一经录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失业保险,年收入不低于财政核算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11—86520152。


八、本公告由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3日


小伙伴们快快告诉

身边需要的人吧!

来源: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丹徒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地民声、丹阳人社

编辑:毛蕴劼

审核: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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