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门“外开”妨碍邻居出行 法官带着案件进小区庭审

今日镇江讯 近日,在句容市郭庄镇爱家皇家花园小区内,一起邻里之间排除妨碍纠纷案当庭判决。原告因其邻居家防盗门“外开”阻碍出行,多次协商未果。法官带着案件邀请小区居民、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全过程,就地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法官实地调查

该案原、被告是同一栋楼上的邻居。因被告防盗门安装不当,阻碍了出行。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将防盗门开门方式由朝外开改为朝内开。然而,被告认为“外开”方式不影响通行,且小区其他家也是如此。多次协商无果后,原告将被告诉至句容法院后白法庭要求排除妨碍。

为减轻群众诉累,法官决定以巡回审判的形式审理此案。当日,设在该小区公共活动室的巡回法庭现场,法官在庭审的同时向旁听的居民们普及《民法典》中相关法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法官表示,庭审前他们与原、被告一道实地查看防盗门打开后的情形,被告家开门后确实会遮挡住原告房门的区域,影响原告的正常出入,为原告的通行带来不便。

小区里的巡回法庭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左右邻居应当互相体谅,互相包容,共同营造和睦的邻里环境。大家说是不是?”法官说。鉴于“房屋产权人应在合理限度内对房屋专有部分及共有部分行使使用的权利,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官当庭宣判:被告防盗门开门后为邻里出入带来妨碍,被告应当负有排除妨碍之义务,将防盗门外开方式改为内开。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多位居民表示,“这次法官带着案子来到小区里宣判,我们是头一次旁听,切身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据介绍,巡回审判是司法便民的有力举措,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让群众直观地了解法律法规,“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从而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讯员 冯明 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缪小兵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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