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来镇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今日镇江讯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太湖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工作部署,推动太湖流域高质量发展,保障治太工作更好行驶在法治轨道上,4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镇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首先来到丹阳市电镀园区,实地察看了电镀园区内企业生产、智慧消防平台运行以及事故应急池、污水排放等情况,深入了解园区综合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组强调,要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太湖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太湖治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标志性工程抓紧抓实;要时刻绷紧污染防治这根弦,持之以恒、从严从细抓好防治工作。随后,执法检查组进行了随机检查。

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委员蔡任杰,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副主任委员、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局长杨永康,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参加执法检查。高校专家、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等部门陪同检查。(梁亚玮  谭艺婷)

编辑:朱超

审核:杨佩佩

(作者:谭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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