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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印发<“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镇教发〔2021〕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徒区教育局决定引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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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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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条件和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21日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岗位表》(附件1,下简称《岗位表》),专业条件要求参照《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8. 招聘面向范围为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院校、“一流学科”建设院校(含原“985”“211”院校)及部分知名科研院所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在规定时限毕业且获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其他非“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9.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10.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10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⑥丹徒区内各学校现有在编教师不得应聘。

二、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24:00。

2.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1)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PDF格式);

(2)《镇江市丹徒高级中学2023年“金山英才”优秀毕业生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3)(word格式)及近期证件照(蓝底、JPG格式);

(3)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扫描PDF格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扫描PDF格式);

(4)个人简历、教师资格证书(或国考笔试、面试成绩单)、各类奖励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扫描PDF格式);

(5)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应届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PDF格式)。

以上各项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按相应要求格式打包发送邮件。

3. 报名邮箱为:dtjyrsk2023@163.com,报名需提供相应格式文件,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压缩文件以报名学科、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徒区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4. 现场确认:应聘人员网上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后,应在面试前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地点:镇江市丹徒区教育局;时间:4月24日9:00-17:00。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徒区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咨询电话: 13952845700(曾老师)、13952949162(龚老师)。

(二)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徒教育网(http://www.dtqjyj.cn/ 下同)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综合评价、面试方式进行。

(一)综合评价

成功报名人数不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岗位,考生直接进入面试。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考生须先参加综合评价。丹徒区教育局组织专家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综合评价成绩仅作为入围依据,不计入总分。

面试人选名单在丹徒教育信息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试讲和答辩两个部分组成,试讲占80%,答辩占20%。

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于考试结束3日内在丹徒教育网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上公布。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招聘考试工作方案由区教育局制定,经区人社局核准同意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因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

体检工作由丹徒区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毕业生现场签订就业协议。逾期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参照普通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以及个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同分,参照上面规则执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徒区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录用人员名单公布后两个月内未到聘用单位办理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于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报名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3.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4.新录用教师须在丹徒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五年(含试用期),其中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

1. 引进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镇江市《“金山英才”教育领军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修订)》条件的,按规定享受30万元(博士)或10万元的安家补贴、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全额契税补贴等优惠政策。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徒区教育局0511-88976011;

政策咨询电话:丹徒区人社局0511-80896032;

监督电话:丹徒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11-80897191。

本招聘公告由丹徒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丹徒区教育局

2023年4月10日


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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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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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 日至2005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句容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http://hrss.zhenjiang.gov.cn/ks/)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句容市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2023年句容市卫健委组织的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已入围的人员)、以及被开除人员;

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办法进行。针对岗位需求和特点,安排在相关高校等地开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地点、相关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等将通过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分批发布报名通知,请考生及时予以关注。考试由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名材料

报名须提供《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

(三)现场审核

由句容市卫健委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网上或现场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核实,并留存复印件。

审核所需提交材料:

(1)《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3)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5)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报名通知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01、02、03岗位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现场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当日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应聘者凭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仅采取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由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及聘用

句容市卫健委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卫健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79959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句容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句容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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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内容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内容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句容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条件要求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公告、多次报名的方式进行。相关岗位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剩余空缺岗位经批准后可在后续批次继续招聘,空缺岗位将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句容市卫健委”)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公布。

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现场审核时间、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由句容市人民医院负责通知,并提前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告。

应聘者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邮箱jrsrmyyrsk@126.com。填写《句容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将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规培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所修课程及成绩等材料,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证明等材料的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邮件主题请写成“姓名+联系方式+应聘岗位+岗位代码”的格式,一起发送至报名邮箱,并与招聘单位联系进行电话确认,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每人限报1个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现场审核

由句容市人民医院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及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审查时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工作由句容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取,并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考试成绩同分,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体检工作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句容市人民医院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不低于5年。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无法提供公告规定的相应学历、学位、规培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句容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人民医院:0511—87205601(报名咨询)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05671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句容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句容市人民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句容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24名,并根据江苏省编办等五部门《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苏编办发[2015]6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纳入备案制管理。


具体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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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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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至2005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7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勤工助学等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句容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16:00止。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须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句容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word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jrhospital@126.com,邮件主题为:备案制+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报名后请注意查看回复邮件,确认报名初审是否通过,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现场审核

对照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并留存复印件。

1. 审核时间:2023年5月19日9:00-11:30,14:00—16:00。

2. 审核地点:句容市人民医院(句容市二圣路66号)门诊楼四楼443会议室。

3.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岗位表》中“其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4)2023年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3)。

应聘人员如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或资格审核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交应聘人员书面委托书(附件4)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岗位核减或取消

现场审核结束后,通过审核人数不足或无人报名的,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并在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srsj/index.shtml)、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发布。

(四)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报名人员通过现场审核后,在现场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面试两部分,考试不提供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周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者笔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2B铅笔、橡皮等文具。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岗位招聘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句容市人民医院五号楼(科教楼)一楼张贴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于当日12:30前在句容市人民医院五号楼(科教楼)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履职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百分制。应聘者凭面试通知单和身份证,按抽签序号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专业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计算(采用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予录取。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并于10个工作日内在句容市人社局、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

四、体检和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体检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合格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不签订就业协议视为主动放弃应聘岗位。

五、考察、公示及聘用

句容市人民医院参照江苏省录用公务员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和句容市卫健委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不低于5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服务期不低于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参照聘用单位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句容市人民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未尽事宜由句容市卫健委、句容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句容市人民医院:0511-87205601(报名咨询)

句容市卫健委:0511—87263315(报名咨询)

句容市人社局:0511—87278776(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11—87205671


句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0日


2023年度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即将报名,报考指引看这里



6月10日-11日,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开考,怎么报名?最全指南在这里!


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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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社会工作师考试其余两个科目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各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社会工作实务(高级)》科目试题为主观题。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二)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计算器,其它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管理办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一次性通过全部2个应试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报考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对达到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合格标准的人员,颁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自颁发之日起,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香港、澳门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1.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③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④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⑤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符合下列报名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社会工作师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②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③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④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⑤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⑥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3.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报考高级社会工作师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报名条件中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报名

(一)报名日期和网址。

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3年4月11日9∶00-18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实施告知承诺制。

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规定、报考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特别提醒:考生请仔细阅读《报考指南》(http://www.cpta.com.cn/applyGuide/740.html)第六条核查与监管条款中关于考试组织机构将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的具体说明。

(三)考前抽查。

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为4月12日- 21日。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6月5日-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注意事项

请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审核工作有关问题解答》(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1/3/5/art_57268_9690677.html),明确有关学历、专业及审核条件后进行后续报名。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未开始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完成注册,减少报名开始后个人学历、学位的验证时间。

(一)一般情况报考流程

1.首次报考人员应先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注册成功后,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在注册提交 24 小时后,且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再次登陆网报系统,在阅读《报考须知》后,再进入报考信息录入界面,完善个人信息(如专业工作年限、所学专业、工作单位与地址、专业技术等级或职称等),并正确选择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报名点等)。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在登陆网报系统后,直接填报个人 信息(如姓名、学历学位、身份证号和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经 24 小时后,且在线核验通过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报名(再 次登陆网报系统后填报的内容与步骤同上)。

3.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报考人员如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本人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办理报名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如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根据报考级别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1)学历证明

(2)学位证明

(3)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可提供相关级别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

4.报考人员再次对报考信息进行认真检查,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准确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或下载打印“报名表” (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

(二)特殊情况的报考处理

1.注册信息提交 24 小时后,在线学历、学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正常填写报考信息,只需在报名信息确认后选择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后,上传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完成报考流程。

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 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的人员,须联系报名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处理。

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

(一)考前抽查

考试机构在报名期间将对报考人员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进行缴费操作。未被抽查的报考人员仍可进行缴费操作。

(二)考后审查

1.审查对象。截至2023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2.审查时间。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index.html)将在2023年8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届时我省将在2023年9月初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发布审查公告,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友情提醒信息。

3.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4.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在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公示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公示期10天。

5.考后审查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考后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可自接到查看审查结果短信通知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

6.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考务费用不予退还。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证书发放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文件规定和要求,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考试大纲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2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

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二)考试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加强个人防护。

咨询服务电话

镇江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0511-84424386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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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民政、人才镇江、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黄昕彤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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