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有编!最新一波招聘信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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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批招聘信息汇总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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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中医院2023年第一批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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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中医院2023年第一批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简称丹阳市卫健委)所属丹阳市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至2005年4月22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丹阳市中医院2023年第一批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2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2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9:00-15:00。

(二)报名地址:南京中医药大学仙林校区逸夫教学楼B5-401。

(三)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包括:毕业证书(2023年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院系出具的证明,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材料和所修课程目录)、学位证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或提供毕业答辩论文)、教育部学历认证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等。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见附件3)。

4.近期免冠照片(正面小二寸证件照)2张。

以上材料须在报名现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丹阳市中医院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原件进行审核。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或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dypxzx.com)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由丹阳市中医院统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进行。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卫健委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1.录用进编的急需紧缺卫技专业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511—86860908;监督电话:0511-86522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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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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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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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丹阳市教育局2023年赴四川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4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4月21日至2005年4月21日之间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专业请参照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查核。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按照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发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0月2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3年10月2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应聘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1日(周五)9:00-15:00;

报名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桃李园三楼学生活动中心 宣讲厅一。

(二)报名材料及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书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4)。

(三)岗位核减、取消

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公告核减、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三种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20人,考生须先参加初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未超过(含)20人,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与沟通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采取百分制,各岗位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前20名入围面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初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3年4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初试准考证。

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初试结束后通过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测试考生综合素质,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达不到3倍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

笔试时间初定为2023年4月23日(周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照面试70%、笔试30%的比例合成计算(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3日内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发布总成绩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001、002、003、004、007、008、011、012、013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结束后,在入围名单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由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同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在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网(http://www.dypxzx.cn)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或在2023年12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凡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后一年内取得相应类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报名和咨询电话:0511-86569166,手机18361417550,徐老师;0511-86569010,手机15862969366 邱老师。(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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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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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次报名通知


根据《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镇句事招公告〔2022〕6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决定开展第三次报名活动。


具体岗位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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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第三次报名通知

根据《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镇句事招公告〔2022〕6号,以下简称公告)(网址:http://www.jurong.gov.cn/jrsrsj/tzgg/202211/5392c8bef17d4bccae026d5fc6884528.shtml),现决定开展第三次报名活动,并将报名、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4月22日(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景德楼南栋202教室。

2.第三次报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3.报名材料:

⑴有效期内本人二代身份证;

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2023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提供入学通知和所学课程目录。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及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

⑶《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及近期免冠同底两寸照片1张;

⑷个人简历、各类奖励证书、资格证书、在校任职证明、所修课程及成绩、发表论文情况等材料。

⑸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等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还须签订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以上材料请考生认真准备,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聘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面试

报名结束后次日将组织初试和面试,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三、其他

1.应聘者报名前应提前熟悉报名地交通情况,并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联系电话: 13861372229(刘老师)。

3.咨询电话:0511-87310533(市教育局)、0511-87278776(市人社局)。

4.《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句容市教育局所属学校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网址(http://www.jurong.gov.cn/jrsrsj/tzgg/202211/5392c8bef17d4bccae026d5fc6884528.shtml)。

句容市教育局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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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丹阳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万嘉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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