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5·2”致3人死亡交通事故系醉驾引发

5月12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针对近日多地接连发生的醉驾导致的较大交通事故发布安全提示。

其中包括山西大同“5·2”致3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5月2日21时7分许,李某某醉酒驾驶一辆小轿车沿G109国道行驶至山西大同境内359公里加400米处时,驶入对向车道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造成小轿车上3人死亡。经检测,李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2.9mg/100ml。

公安部交管局提示,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请广大驾驶人吸取上述事故教训,时刻铭记生命无价、酒后禁驾,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公安交管部门将继续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此前,5月4日,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对大同“5·2”致3人死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已实行挂牌督办。

山西省安委办要求大同市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研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依法依规妥处善后。在事故挂牌督办期间,省安委办将适时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朱超

审核:沈菲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