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工会举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专题培训

今日镇江讯 5月18日下午,市总工会举办《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专题培训班。各市、区总工会负责人、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部分“四群八链”企业和产改试点单位工会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等近百人参加培训。

市总工会邀请省总工会《条例》普法讲师团专家、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省集体协商优秀指导员梅从明对《条例》进行了专题培训。梅从明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出台过程,分享了多年来在推进集体协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详细介绍了《条例》的创新性规定,并对具体条款进行了深入解读。大家纷纷表示,此次专题培训使大家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精神实质和重点内容的理解,为今后推动全市集体协商工作提质增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记者获悉,此前,我省施行的是《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全新的《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倡导了更为广义的“大协商”理念,它涵盖职代会协商、企业联席会议协商以及职企双方灵活多频的日常协商等形式,在实践中这类协商大量存在,越来越成为企业协商民主的主要形式。该《条例》还首创了普通程序、简单程序、应急程序三种协商程序,为推动基层开展广泛多层的协商民主提供了法律支撑。同时,《条例》拓展集体协商立法适用范围,实现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的全覆盖,创设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参照适用,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了协商平台。(全媒体记者 朱浩 通讯员 周伟祝 范翊)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

(作者: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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