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载、酒驾、闯红灯、非法改装……哪一样都“驶”不得

今日镇江讯 自3月起至今,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春季守护行动,加强公路安全管控、净化公路通行秩序,有效防范化解春季突出交通风险隐患。然而,总有一小部分交通参与者无视交通法规,超载、酒驾、闯红灯、非法改装……带来风险的同时甚至猝不及防发生交通事故。市公安交警支队的交通违法曝光台及时将其“晒一晒”,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守法、规范出行。

超员一人,危险加倍。在“挤”和“顺便”的同时,安全隐患也在悄悄潜伏。5月11日5时许,润州交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苏LJ51**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遂将其拦下。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7人,实际载人8人。

5月15日6时许,丹徒交警在辖区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苏LVW8**的小型普通客车存在超员的交通违法行为,遂将其拦下。经查,该车核载人数为9人,实际载人13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及处罚,并监督驾驶员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超员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等,将是首先伤亡的人员。

酒驾醉驾的危害大家有目共睹。心存侥幸挑战法律的底线,必将受到严惩。5月6日23时许,侯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丹阳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49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10日21时许,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被新区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1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部门提醒:饮酒后,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触觉能力等均会降低。因酒精麻醉作用,人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想开车,请务必记住“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

骑行电动自行车也要遵守法规。4月15日16时许,在丹阳凤林大道与埤导线路口,徐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信号灯,与右转弯蒋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造成车辆受损、徐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各行其道是道路交通的基本原则。骑行电动自行车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逗留。同时,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系扣=没戴,大小不合适甚至还将导致二次伤害,戴头盔记住三字诀“量、调、扣”。

5月15日晚上,润州交警在辖区进行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浙B8***8的二轮摩托车存在非法改装现象,遂对其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排气管经过改装,属于“炸街车”。民警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了处罚,要求其将车辆恢复原状,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讯员 吴琳 全媒体记者 翟进)

编辑:缪小兵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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