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离婚登记也可“跨省通办”了

今日镇江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长期在外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仅耗费时间、精力和财力,也带来很多不方便。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从6月1日起,镇江作为试点地区之一,婚姻登记中离婚登记也将实行“跨省通办”。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最新部署,6月1日起,在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基础上,离婚登记也可“跨省通办”了。据了解,2021年6月,镇江市同步推行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工作。其中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时间为两年,今年5月31日试点期满。2022年8月1日起,我市进一步拓展婚姻登记全市通办业务,将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证纳入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一方户籍是镇江市的婚姻当事人,可以选择我市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业务。

据了解,新一轮的试点从今年6月1日开始,范围扩大至离婚登记也能进行“跨省通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后,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江苏省内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在省内任意一个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离婚登记,无需提供居住证。双方均非江苏省户籍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离婚登记。不过,补办结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涉外涉港澳台涉华侨居民婚姻登记、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档案查询等业务暂不实行跨区域办理。

婚姻登记部门倡导居民,既可以线上预约,也可以现场预约。如果是线上预约,可以通过“支付宝”APP或者“苏服办”APP办理预约(打开支付宝,依次点击市民中心、民政、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或者下载“苏服办”APP搜索“婚姻登记预约”)。也可拨打各登记处电话或者现场预约进行申请。(朱秋霞)

编辑:朱超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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