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累计达102万千瓦!镇江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

今日镇江讯  近日,市发改委召开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推进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2021年7月,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工作启动以来,我市在8个市、区全面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屋顶开发建设,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分布式光伏累计达102万千瓦,其中2021年以来新增装机容量48.2万千瓦,占比47.3%,用户侧用电“含绿量”进一步提升。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扬中市光伏装机渗透率超70%,为全省第一;全国最大的柔性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在镇江新区实现全容量并网;句容市探索以“租赁屋顶、平价上网”的形式建设户用光伏电站。

市发改委四级调研员、能源处处长杨正跃介绍,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能源局关于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要求,其中丹阳市、扬中市、丹徒区、润州区、镇江高新区被列入国家试点名单。“在推进过程中,我市提出了‘科学规划,整体推进;因地制宜,景观融合;依托市场,创新机制;规范建设,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在2021年10月举行的第五届国际低碳(镇江)大会上,全市8个市、区和相关投资主体集中签约,成为全省首个全市域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地区。”

分类施策,专业化制定方案。我市组织8个市、区政府围绕党政机关、公共建筑、工商业以及居民户用等各类屋顶资源进行资源普查,编制总体实施方案,强化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城区、园区、镇街和农村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全力打造“千家万户沐光”的示范项目,并充分考虑房屋结构承载力、寿命期限、环境景观融合、合规合法性等因素,结合“碳达峰 碳中和”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协同开展。

央企兜底,市场化竞争不垄断。各地择优选择“一家央国企(或联合体)牵头,按照“央企兜底,竞争不垄断”的原则,积极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开发。属地政府和投资牵头主体签订协议时明确托底任务,即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工商业分布率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保障整县屋顶光伏开发有序推进。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依法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推进服务,支持相邻区域整体打包备案。电网企业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的电网接入方式和管理程序,明确申请材料的内容和办理时限,建立简捷高效的并网服务体系,确保“宜建尽建、应接尽接”。

杨正跃表示,市发改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辖市区,将加强部门和辖市区联动,按照宜建尽建、能建尽建的原则,统筹景观融合与安全,“全力做好屋顶分布式光伏全流程服务和管理,保证项目建设无阻碍,按时建成发挥效益。”(朱婕 周潇)

编辑:朱超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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