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带来权益纠葛 法官调解抽丝剥茧解开僵局

今日镇江讯  日前,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匆忙从外地赶过来,将一面“倾情办案 廉明公正”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李益成的手中。是怎样的一种办案方式让矛盾消融?是怎样的一种人格操守让双方都喜笑颜开?“心灵与心灵之间,的确有一座桥梁,那就是信任。纠纷产生后,双方有了隔阂、有了猜疑、有了不信任。”承办法官、市中院民一庭党支部书记深有感触地说。“判决有时比调解容易,一判了之,且案件审理周期短、结案率高,但效果未必乐观,节外生枝、两败俱伤不在少数。”

“我们对簿公堂,双方已经发生冲突,对纠纷应当如何解决甚至有背道而驰的看法,但在李法官这里我们有了说理的地方,不分昼夜,只要我们有需要,他都责无旁贷,他为我们做了很多,我们就信他!”原告方满怀感激地说。在这起案件中,李益成说的最多的话是:“你们放心!不要问我方不方便?只要你们有需要,绝不会因为法院这边的原因耽搁你们问题的处理。”

就这样,哪怕凌晨、还是出差在外的深夜,只要双方有新的调解打算,或者李益成有更好的化解方法,三方的电话总是此起彼伏,李益成这里成了中转站,也是关键一环。铿锵有力、耐心细致、不拖泥带水,也许就是在这样的表态下、点滴的举动中,双方找到了“最大公约数”。

面对着2.57亿的工程欠款,1500余万的利息支付请求,原告方据理力争;被告方财产仅有已建好和未建成的房产,土地、房产上还有第三方的抵押权;还有辖区政府的自持要求……形势不容乐观,四方的权益结成了死结,解之无方。李益成着实犯了难,在他看来,一判了之,他是轻松了,但四方很可能会陷于难以预测的风险之中:原告方的债权实现困难,农民工的工资难以保障,维稳压力加大;被告方可能会因资金链彻底断裂,最终破产,已购商品房的普通消费者面临风险,造成新的矛盾,发生群体性诉讼,整个招商引资项目可能失败。

盘活被告方的资产,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唯一途径。但被告资产上的权利负担复杂,盘活资产涉及多方利益,各方为了充分保护自己的权益,都不愿在这一过程中迈出第一步。

不同的解决方案中,各方面临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可以采取哪些措施规避这些风险?需要客观分析;法院可以配合采取哪些措施防范风险?需要准确说明;被告财产上的其他权利人怎样配合?需要耐心沟通;涉及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的,需要与地方政府协调……面对一系列难题,被告方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也已几番更迭,承办人李益成一直没有放弃。

经过一次次公开透明、推心置腹的沟通,李益成在反复权衡中寻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相互之间也从对簿公堂的状态转变为集思广益、齐心协力。终于,双方共同确认了工程款总额、利息总额,决定合作完成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确定了以房屋抵充债务的调解思路,商定了抵债房屋价款。在以房屋抵充债务的调解方案履行阶段,又经过行政机关核发销售许可证、法院解除查封、其他权利人解除抵押、办理抵债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登记、其他房屋重新抵押给其他权利人、剩余财产继续查封等一些列复杂又紧密衔接的动作,调解方案的履行按照预设的路径一一展开,资产终于被盘活,僵局被打开,各方诉求得到有力保障,案件终于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全媒体通讯员 常文金 全媒体记者 谢勇)

编辑:贺莺  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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