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后离开现场算不算逃逸?答案你想不到

今日镇江讯 6月12日,丹徒境内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事发后,肇事者却选择了驾车逃离现场,丹徒交警当日就将交通肇事者抓获归案。

当天14时20分许,房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高资镇玉书路东街由东向西行驶,当车子行驶到东街8号门口路段时,房某强行超越前方一辆电动三轮车进入逆向车道,与对面方女士驾驶的正常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迎头相撞,双方均摔倒在地,事故造成方女士手部、腿部均皮外擦伤。

事发后,房某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望着不远处摔倒在地的方女士,拍拍身上的尘土,在众目睽睽之下,若无其事地驾驶电动车扬长而去。

接到报警后,丹徒交警根据路面监控,调取电动车行车轨迹,走访沿线商铺和居民,最终在当地群众和受害者家属的配合下,当日就将肇事者房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房某对其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房某称发生事故后,自己看了一眼受害人,感觉没有事,他又着急去驾校上课,就驾车离开逃离了现场。他自认为这事已经结束了,没料到警察当天就找到了他,并告诉他已经涉嫌违法,房某对这个结果后悔不已。

目前该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房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丹徒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行车过程中若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请第一时间抢救伤者并拨打110报警,在现场等待民警前来处理,切勿擅自离开事故现场。(通讯员 张进 於荣荣 全媒体记者 解斐)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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