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盾护“地球之肾”,江苏将为湿地提供更坚实法治保障

6月中旬,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赴淮安、盐城,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五级人大代表、基层执法人员和专家学者对于湿地保护的意见和建议。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结合修改《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多方征集意见以推动形成系统完备、规范严密、特色鲜明的湿地保护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

江苏,地处东部沿海,位于长江、淮河两大流域下游,境内河渠纵横,湖泊众多,与江河湖海相伴共生。江苏沿海滩涂辽阔,湿地资源及类型极为丰富,湿地面积约300万公顷,相当于全省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是名副其实的湿地大省。

为保护全省最典型的生态系统、最宝贵的生态资源,江苏于2017年推出《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力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进行了一系列开创性湿地保护实践。

夏日晨曦,条子泥湿地浸在鸟儿的啁啾声里。正值繁殖期的黑嘴鸥掩在碱蓬地里筑巢,已有雏鸟破壳而出,蹒跚着向亲鸟索食;留在盐城度夏的勺嘴鹬在光滩踱步,团团的身子小幅度晃动着,慢慢向浅水踱去。30公里外,一年一度的“鹿王争霸赛”正在麋鹿保护区上演。鹿角碰撞声与吼叫声此起彼伏,从草滩到芦荡,水花与尘土齐齐扬起,等待为胜利者“加冕”。

生物多样性丰富的背后是盐城日益完善的湿地自然保护体系。围绕湿地保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目标,盐城于2019年9月施行《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从法律层面理顺湿地保护机制,明确保护措施及利用方式。

盐城还制定出台了《盐城市湿地保护修复两年行动计划(2019—2020)》,重点在珍禽、麋鹿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退化湿地修复、自然岸线修复等工程,在里下河地区开展退圩还湖、退渔还湿等工程,在主要河流及沿海地区建设百万亩生态防护林工程。

自此,盐城重要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重要水源地及主要河流得到更严格的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的成效逐步显现。

2022年,1221只濒危物种小青脚鹬在盐城条子泥现身,连续三年突破学界预估;丹顶鹤人工种群繁育连续4年取得突破,种群数量由2016年的100只增长到2022年的192只;彩鹮、蓑羽鹤、丑鸭等物种频繁落地沿海地区,盐城成为全国乃至全球为数不多能够同一时期在野外观察到7种鹤的地区之一;麋鹿保护区种群数量增至7000余头,占世界总数的70%,已成世界上最大的麋鹿种群……盐城也成为了全国唯一同时拥有两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两处国际重要湿地、一处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地级市。

从黄海之滨到长江之畔,各城市在湿地保护这门“功课”上屡添新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图景正缓缓铺陈。

长江奔腾入苏,一座沙洲横隔江面。过境停歇的候鸟振翅欲飞,碧波逐着江豚的身影向外散去,昔日饱受洪水侵扰的江心小村庄摇身变成“江中绿宝石”,众多精灵在此栖息。作为全国首个洲滩型国家湿地公园,南京长江新济洲正细细描绘着“人退绿意生,鱼鸟结伴归”的生态画卷。沿江而下,幕燕滨江一带,青山与大江相依而立,飞鸟乘着轮船汽笛滑向远方,曾遗落在诗词唱和里的无暇景致,越过“化工围江”的困境,重回现实。

近年来,南京通过自然恢复为主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以长江干流和主要入江支流生态治理为重点,利用地形地貌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手段,对生态功能退化及受污染的湿地采取措施予以修复。

在一系列湿地保护举措下,南京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巨大变化。沿江1公里范围内绿化造林1.3万亩,累计修复各类湿地面积2万多亩,共建成9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截至2022年底,南京林木覆盖率达到31.95%,连续5年位居全省第一,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70.7%。

常熟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游客泛舟穿行于芦荡,岸上葱茏染绿半池湖水,水鸟用翅作笔,在湖面点出圈圈涟漪,随即又向林间深处飞去。往城西走,十里虞山绵延至此,与尚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内的洲岛相映。杉树林裹在若隐若现的雾气里,摇橹声由远及近,山水林城相互依偎,晕出江南湿湿浅浅的墨韵。

作为全球首批国际湿地城市之一,常熟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不断深化生态保护与修复。

2014年起,常熟对全市面积小于8公顷的河流湖泊、长度小于5公里宽度小于10米的河流浅滩进行梳理,提出将小微湿地保护利用作为全市工作重点之一,制定保护利用规划,市财政还出台专门办法保障湿地保护。2017年,常熟建成全国首个县级市湿地生态监测中心,在沙家浜等10处重要湿地布设了48个野外监测设备,实时监测各湿地的气象、空气质量、水质状况、鸟类活动等,监测面积占全市自然湿地面积80%以上。

近10年的湿地保护和修复,让常熟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提升。2022年,全市重要湿地水质提升到Ⅱ-Ⅲ类;自然湿地保护率从2011年的5.5%增加至2021年的65.4%;全市能观测到的鸟类从上世纪末的136种增加到328种,其中不乏青头潜鸭、卷羽鹈鹕、白头鹤等多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在这片江南水乡,叮咚评弹的弦索和清流飞鸟相和,落入或浓沉或甘洌的茶汤,回味总是无穷。

目前,江苏全省保护自然湿地125.67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至64.3%。现有湿地世界自然遗产地1处、国际重要湿地3处,建立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76处、湿地保护小区671处。生物多样性最丰富、自然景观最优美、生态质量最优良、生态服务功能最强大的重要自然生态资源得到抢救性保护,覆盖全省重要自然湿地的保护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湿地资源总量、全省湿地率、国际湿地城市数量和国际重要湿地数量均居全国前列。

看到成绩的同时,检查组也看到了不少问题。《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7年实施以来尚未进行修订或执法检查,部分条款已与上位法精神、江苏湿地保护现状不完全适应,即将在今年进行修改更新。

在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湿地生态研究所所长安树青看来,湿地保护的当务之急是理清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误区。“保护和利用绝不是简单的矛盾关系,它们更像是一组双向驱动的引擎,利用好即可给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助力。”他表示,如何依托湿地资源,依法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等活动,亟需地方条例做进一步规定。

湿地保护与修复还需要专业人才,但目前人才的缺口体现在多个环节。“我们应重点培养面向湿地治理、科研创新、保护管理的复合型青年人才,开设不同方向的湿地保护与修复专业,为地方湿地保护提供人才保障。”盐城市政协副主席、盐城师范学院湿地学院院长唐伯平建议可对照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要求,针对湿地的不同类型、不同保护要求以及各个部门职责分工,完善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并形成部门分工协作的保护工作机制。

部分信息来源 新华日报、中国江苏网

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记者 柏丽娟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编辑:缪小兵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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