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宴请,卖酒赚差价,镇江两名交警被通报!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丹徒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原指导员孔凌云、民警刘富根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问题。经查,2017年10月,孔凌云、刘富根接受与其执行公务有关联的某单位法人代表伏某宴请,到其开设的农庄钓鱼、用餐,均未支付相关费用。另孔凌云还存在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问题。2018年1月,孔凌云以每箱1200的价格向伏某销售10箱葡萄酒,并从中获利差价6000元。2018年3月,孔凌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刘富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次问题暴露出,我区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缺乏党纪规矩意识、罔顾禁令、我行我素,表明“四风”颇具顽固性、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全区各级党组织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抓早抓小、严抓严管,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职尽责。既要管好管住自己,又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下属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教育提醒,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送礼品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之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密切关注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隐形变异的新动向新表现,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要充分利用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对节日期间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化风成俗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来源:丹徒纪检监察网

策划:小新

编辑:小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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