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到苏中苏北“三支一扶”

今日镇江讯 日前,记者从人社部门获悉,今年我省将招募400名高校毕业生,安排到苏中、苏北8市的乡镇(街道)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帮扶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限为2年。目前,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已经结束,7月中下旬,各有关市“三支一扶”办将组织面试、考察。

资料图  来源: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据了解,此次招募的对象为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2023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及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苏籍毕业生。具体安排名额为:徐州市50名(支教11名、支农10名、支医11名、帮扶乡村振兴1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南通市45名(支农6名、支医10名、帮扶乡村振兴23名、水利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5名);连云港市60名(支教22名、支农4名、支医19名、帮扶乡村振兴7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8名);淮安市50名(支教4名、支农12名、支医3名、帮扶乡村振兴28名、水利1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2名);盐城市50名(支农16名、支医12名、帮扶乡村振兴8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0名);扬州市45名(支教5名、支农15名、支医4名、帮扶乡村振兴16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1名);泰州市45名(支教6名、支农9名、支医9名、帮扶乡村振兴10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宿迁市55名(支教15名、支农7名、支医3名、帮扶乡村振兴19名、水利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7名)。

“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月发放。福利享受服务单位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从起薪之月起,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以其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作为缴纳基数。个人缴纳部分由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的单位负责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服务期间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费用纳入财政给予的工作生活补贴范围。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户口落户在服务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所在地或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全媒体记者 古瑾)

编辑:毛蕴劼

审核:解斐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