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句容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任免名单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任命许俊超为句容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的决定
(2023年7月1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长束克之的提请,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许俊超为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赵树锋辞去句容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1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文件通知和赵树锋同志本人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赵树锋辞去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关于接受闵佳辞去句容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7月1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市委文件通知和闵佳同志本人请求,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闵佳辞去句容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句容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7月12日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谢兵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任命包俊华为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免去其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李本春为市水利局局长;
决定任命段续文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胡基兵为市审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赵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袁民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文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马志勇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孔叶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夏蕾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张爱萍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任命刘成为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市人民法院下蜀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培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俊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蔚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程时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鸦连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五)
关于接受个别代表辞职的公告
根据《选举法》《代表法》的相关规定,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接受侯华锋辞去句容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在相关选区公告。
来源:句容日报
编辑:黄昕彤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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