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学习贯彻《畜牧法》

今日镇江讯(全媒体记者 周迎 通讯员 陈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增强全市畜牧管理和从业者的法治意识,日前,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畜牧法》专题学习会,邀请江苏省畜牧总站站长潘雨来讲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以下简称《畜牧法》)。

《畜牧法》于2022年9月2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会议从畜牧法修订的必要性、修订的总体思路、修订的主要内容和重点内容等四个方面,对新修订的《畜牧法》进行了全面的辅导,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畜禽养殖、畜禽交易与运输、保障与监督等重点章节作了详细的解读分析。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普法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法律宣贯活动,全面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要继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广泛普法、全员轮训、系统宣传;要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畜禽种业创新和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范养殖行为和屠宰行业秩序、提升绿色化发展水平等重点环节,完善政策保障,推动建立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编辑:毛蕴劼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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