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拔3700米!镇江援藏法官开庭审案

今日镇江讯(通讯员 京法萱 全媒体记者 翟进)在海拔3700米的高原开庭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京口法院援藏法官姚勇说:披上法袍、心无旁骛,什么困难都不怕了。作为江苏法院系统派出的援藏干部,日前,姚勇在达孜区人民法院开了他此行挂职以来的“高原第一庭”。

这是一起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作为合议庭审判长,姚勇不仅要主持庭审,还要指导协助吴丹、洛桑卓玛2位法官理清思路,准确快速地归纳争议焦点等。据了解,该案原告是购房人,被告是开发商,双方于2022年2月23日签订了商品房认购协议,购房人支付了部分购房款。购房人表示开发商在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隐瞒楼盘公摊面积过大等问题,以致其与开发商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不真实。为此双方多次协商,而开发商拒绝退还购房款。

姚勇表示,吴丹、洛桑卓玛可能是第一次接办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加之原告在诉状中的情绪表达较多、诉求不明确,二人在庭前合议时都表达了对案件审理思路和处理结果的疑虑。对此,姚勇提出了自己的审理思路:就合同纠纷案件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判断合同的效力。与此同时,对于欠缺有效要件的合同,要仔细区分到底是无效、可撤销、未生效还是效力待定……法官千万不要“未审先决”,从而丧失司法裁判的居中立场。

庭审中,姚勇向双方明确该案的审理焦点是依职权审查合同是否有效,以及原、被告是否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对此,原、被告均表示认可。案件有了“聚焦”,接下来的审理就非常顺利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全部围绕争议核心进行。经过一番抽丝剥茧,最终一个小时就圆满结束庭审。

姚勇有着二十多年的审判经验,他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在房产交易较为活跃的江南地区非常“普通”,但是对于专业化审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的西藏地区则不然。这次“高原第一庭”结束后不久,姚勇收到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邀请,去开一次“示范庭”。他信心满满地表示,一定将更多的审判经验手把手分享给当地法官。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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