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堆放渣土 可真“刑” !

今日镇江讯(方良龙)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严厉打击惩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日前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公开通报9起涉刑土地矿产违法案件,镇江市丹徒区高某、周某某非法占地案在列。



坚决打击非法占地

2020年1月,高某、周某某擅自占用丹徒区辛丰镇东街村土地37.62亩(其中耕地35.56亩,永久基本农田13.02亩),用于渣土堆放。2020年8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案调查,经鉴定该地块耕地严重毁坏。2021年1月,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案件移送至镇江市公安局丹徒分局。

2023年4月,江阴市人民法院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判处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通报要求以案为鉴,坚决贯彻落实自然资源执法“长牙齿”“严起来”工作要求,以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以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肃查处整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对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5亩、一般耕地10亩,造成耕地毁坏的;以及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10万元以上或在禁采区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元以上等符合涉刑案件移送标准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增强对自然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力,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

编辑:毛蕴劼

审核:沈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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