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力量让有爱无“碍” 助力打造老年友好、宜居新江洲

今日镇江讯(周玲 张驰川)“这两家养老院是扬中市比较大的养老院,我家也有很多亲戚长辈住在这里,经过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无障碍设施建设得更完善了,老人们日常也生活得更安心了!”近日,在扬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养老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回头看”行动中,参与“回头看”的“益心为公”检察院平台志愿者奚劲松、周燕对检察官说道。

2021年以来,扬中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市辖区无障碍环境建设薄弱环节,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在全面梳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规范要求后,扬中市检察院制定了详细的《调查问题清单》。对照《调查问题清单》,该院组织检察干警下沉到市辖的4个乡镇、2个街道、1个开发区的政务服务场所、银行、大型商超等50余个公共场所开展实地勘察,通过录像、拍照等方式固定证据。经勘察,扬中市辖区内9个政务服务场所、10个大型银行服务点、1个大型商超,均存在未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停车位或者未规范设置无障碍设施标识等问题。

因该领域涉及监管部门多、协调难度大,扬中市检察院召集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属地政府,同时邀请扬中市残联代表、人民监督员,以全面、系统、快速推进辖区内无障碍环境规范建设为主题召开圆桌会议。经共同商议决定,以各不规范场所运营单位为改造责任主体,各属地政府发挥对辖区内无障碍环境建设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责,协助、督促责任主体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后扬中市检察院向6个属地政府制发检察建议书共6份。最终成功督促20个不规范场所运营主体新建无障碍坡道13个,对于实际无法设置无障碍坡道的3个场所,开辟无障碍通道3个;划设无障碍停车位5个;规范设置无障碍标识20余个,此外,在扬中市检察院的建议下,6个属地政府整治领导小组以点带面,分别在各自辖区内部署开展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专项摸排行动,对摸排发现的10余个不规范设置无障碍环境设施的场所,分别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再次实现10个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完成升级改造。

2021年底,为巩固专项行动成效,扬中市检察院再次针对城区养老机构内部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摸排,并针对城区内11个养老服务场所内部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问题,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书1份,成功督促该单位完善11个养老服务场所的6项无障碍环境建设。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并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该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无障碍环境建设,关乎人文社会内涵,与生活品质的提升,是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关注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也是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重要工作内容。扬中市检察院力求让有爱无‘碍’,以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打造老年友好、宜居新江洲!”扬中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刘璐说。

编辑:万嘉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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