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眼镜竟成考试作弊神器?一培训机构老板获刑

为帮助机构中屡考不过的“老大难”通过考试,培训机构老板竟带着员工一起,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向考生传送答案、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多次组织作弊。近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涉案成员被另案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宋某经营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主营成人学历提升业务,招收学员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培训,为学员提供复习备考、模拟考试及全方位、全天候的课程咨询服务。对于培训机构来说,学员的考试通过率就是培训机构最好的招牌。但让宋某感到头疼的是,机构里有一些“老大难”学员始终有一两门科目挂科,怎么都通过不了。

2018年4月,宋某从同样从事教育培训业务的朋友口中得知,其有门路可以买到试题答案,便计划买下试题,将答案传给学员。此外,宋某认为,还可以安排“枪手”进入考场拍摄试题,由专业人员做题,组建小群把答案发送给机构的老师,再由老师发送给有需要的学员。为了提高学员的通过率,宋某自2018年开始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帮助学员作弊。

2021年4月中旬,宋某网购了“拍照眼镜”,并在同年10月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安排了几名机构老师报名参试。进入考场之后,这几名机构老师在短时间内通过“拍照眼镜”拍摄试题,并直接传递到考场外负责接收试题人员的手机上,由他们进行答题,再把答案发给有需要的学员。

每次操作之前,机构老师都会提醒相关学员在开考后10分钟左右再进入考场,而这10分钟,就是宋某等人完成入场、拍照、做题、回传的时间。成功得手后,参试的学员可以在记住选择题答案之后再进入考场。

2022年10月23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在网上巡查时发现这一犯罪线索,当日便进行立案侦查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宋某。

今年2月,案件被移送邗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全部案件材料,承办检察官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列明详细侦查提纲。公安机关于今年4月补查重报。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邗江区检察院于今年5月依法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十五日。

经审查,2018年4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宋某通过组织其培训机构员工通过进入考场窃题、组织答题、向考生传送答案、发放作弊器材提供答案等手段,在2018年度至2022年度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帮助30余名考生作弊共计8次。检察机关认为,宋某与他人共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学员考试作弊,情节严重,应当以组织考试作弊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6月,邗江区检察院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全部指控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卞婷婷(见习)

审核:解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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