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

今日镇江讯(记者 谭艺婷 通讯员 张翔)9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镇江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宗元,副市长武鸣参加会议。

就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工作,胡宗元强调,要强化担当,深刻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抓住重点,持续推动《条例》实施落地落实,重点关注《条例》中“保什么”“谁来保”“怎样保”的落实情况;要精心谋划,一以贯之发挥执法检查监督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协同配合,推动责任落实。

武鸣代表市政府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重要指示批示,对照《条例》要求,统筹处理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坚定不移把历史文化保护好、传承好、弘扬好,延续历史文脉。

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城管局、文广旅局、民宗局等作交流汇报。

编辑:万嘉

审核:杨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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