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释法传温情 刑事被告人送锦旗

今日镇江讯(张晋毓 张驰川)“要不是检察官耐心地释法说理,我内心还有些不服气的,案子也没有这么快结案。今天下午我俩就回广州了,临行前特意做了面锦旗送给你们。”近日,邢某某、何某某来到扬中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办案检察官贺俊、孔靓梅送来“法律卫士技术精湛 公平公正为民解忧”的锦旗表达感谢。

邢某某、何某某是扬中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跑分”案件的被告人。2023年1月,在广东做小生意的邢某某在生意伙伴阿敏的推荐下,与朋友何某、郭某、谢某等六人一起为上线“阿丰”(另案处理)提供银行卡用于接受、转移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29万余元,非法获利3200元至800元不等。经公安机关调查,流入他们卡中的赃款是来自镇江扬中的受害人。

2023年6月,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发现,涉案六人均为广东人,且都是二级卡“卡农”,为了贪图小便宜,才走上歪路。他们在广州市、佛山市等地提供各自名下银行卡用于接收上线“阿丰”的犯罪所得,并通过取现的方式协助上线转移款项。

邢某某和何某某认为向“阿丰”提供银行卡时虽然有所怀疑,但抱有侥幸心理,他们的主观上并非法条所写的“明知”。对此,检察官释法说理,告知二人“明知”包含“明确知道”和“应当知道”,并且是结合他们学历、身份等信息进行的综合分析。最终,六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并承诺全部退出非法所得。考虑到六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初犯、偶犯,且具有从犯、退赃等从轻情节,该院建议法院对他们均适用缓刑。

邢某某、何某某等人称,他们千里迢迢从广东赶来扬中十分不容易,希望能够尽快结案。基于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六名犯罪嫌疑人均自愿认罪认罚,该院又建议法院将该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2023年9月14日,扬中市检察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邢某某、何某某在内的六名被告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六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至有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人民币二千元。六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服判认罚。

编辑:朱超

审核:曾海蓉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