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救援队否认中止搜救4岁女童

10月8日上午,有媒体报道称,上海蓝天应急救援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上海蓝天救援队”)于7日深夜发布声明,称“原计划7日晚开展搜救任务,由于某些原因被中止”,后续任何以“上海蓝天救援队”名义在救援现场开展的活动,均与救援队无关。

搜救停止信息登上热搜(网络截图)

报道迅速引发关注并登上热搜,网友纷纷猜测,是否因为搜救已无希望,或者搜救活动遭遇了外部压力,被迫停止搜救。

网友猜测(网络截图)

8日中午,“BSR蓝天救援”负责人表示,该声明是另一拨人擅自发布,不代表“蓝天救援队”官方态度,搜救行动未中止,目前多名队员携带设备还在持续搜救。

该负责人介绍,“蓝天救援队”内部早年曾因品牌归属问题发生分歧,分裂成两部分力量各自运作,经常会在一些救援现场同时出现,“主要是为了救人救灾,一般情况下都是各自干各自的,没有冲突。BSR蓝天救援的品牌注册在我们这边,这次的声明是另一波人发布的。他们撤了,我们还在坚持。”

该负责人表示,搜救工作还处于紧张工作期,上述声明的发布对搜救工作和蓝天救援品牌形象造成了干扰和伤害。

新闻多一点

上海女童失联监护人是否担刑责?针对这一问题,有网友认为,女童父亲让4岁女儿独自留在海边长达十多分钟的做法,不仅让人难以理解和接受,更是导致女童失联的主要原因,应该按“过失罪”承担刑责。

对此,刑事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表示,如果涉事当事人有间接故意甚至直接故意的行为,公安机关完全有可能通过对其本人以及周边人员等多方面的调查,获取定罪的确凿证据链。本次事件中是否存在“过失”,要根据当时具体的地理位置状况、孩子年龄、离开时间等综合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人所能认识到的危险程度,来考察行为人是否有义务、有能力预见到结果。而“故意”的认定需要行为人具有主观故意,即已经预见到了结果可能发生,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态度。从目前媒体报道出来的细节来看,虽然有网友表示质疑,但尚没有证据表明孩子父亲有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行为的存在。

此前报道:4岁女童走失超70小时, 救援队最新发声

来源:央广网综合封面新闻、中国新闻网、BRTV北京时间

编辑:黄昕彤

审核: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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