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消费投诉频发 消协提醒:办理游泳卡,看清细节很重要

今日镇江讯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游泳成了很多市民喜爱的运动。但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获悉,今年自入夏以来,与游泳服务相关的消费投诉频频发生。

市民王先生投诉说,一年多前,在丹徒一小区的健身中心办了一张健身卡,有效期为两年,今年1月至4月,健身房的游泳馆不能游泳,当时商家承诺延长四个月的使用期限。但近日王先生去游泳时发现,游泳馆被物业公司承包了,对前健身中心的延期使用承诺不予认可。王先生认为,无论场馆的经营者是否更换,消费者既然付了钱就该享受服务。

市工商局“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认为,根据消法规定,商家不能因为经营者的变更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转让健身中心时,债权债务关系也应该一同转让。王先生买卡时就与健身中心建立了合同关系,卡上没有写明限制使用的时间,而且在健身中心不能提供游泳服务时,商家也作了延期使用的承诺。因此,王先生有权要求承包的物业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退款。最终,健身中心新承包商同意了王先生延期使用的要求。

针对夏天游泳消费投诉增多的情况,市消协提醒消费者,游泳时要尽量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环境卫生的游泳场所。办理游泳消费卡时,要注意了解游泳卡使用的限制条件,如卡的使用次数、有效期限、游泳时段、是否记名挂失等细节,最好以文本的方式保存下来,并加盖经营场所公章。同时,注意保存相关付款凭证,以便权益受损时更好地维权。此外,在办理游泳卡时,消费者应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及时间安排,充分考虑使用次数后再选择合适的包月、包季或包年卡。如果购买的是不记名公用游泳卡,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后无法补办而遭受损失。

(陈红生 施静静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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