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率先!市委编办出台《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办法(试行)》

今日镇江讯(刘小琴 陈思睿 胡建伟)为切实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管,促进事业单位履职尽责,近日,市委编办在全省率先出台《镇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办法(试行)》(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20日起施行。

《办法》共五章19条,明确了事业单位登记监管精细化服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聚焦问题、注重实效,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的原则,向事业单位提供预先告知、预警提醒和跟踪指导服务。

《办法》规定了预先告知、预警提醒和跟踪指导的范围、形式、情形、流程和有关规范文书等。定期对登记管理管辖区域内事业单位通过多渠道提供法律法规、工作流程方面的告知服务。对存在《办法》中列出的落实登记管理规定不力、履职不到位等情形的事业单位,特别是针对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信用评价出现异常、“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或其他工作中出现问题且拒不整改和事业单位法人出现运行异常,开展预警提醒,明确整改时限,适时采取联合监管服务,确保事业单位及时整改。主动对接整改单位,对整改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启动跟踪指导,开展实地调研,主动上门服务,协商整改方案,帮助事业单位解决运行中的各类困难,形成事业单位登记监管服务闭环。

下一步,市委编办将对照《办法》,对全市事业单位的情况进行梳理,主动为事业单位提供点对点、个性化的精准服务,确保事业单位能为社会提供更好的公益服务。

编辑:万嘉

审核:高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