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女友名义购房 分手后产权归谁?

以女友名义购买新房,并筹备结婚,没想到因琐事发生矛盾,最终导致两人分手。而此前购买的房屋,产权应该归谁所有,双方争执不下。日前,句容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小王和小李原本是让众人羡慕的一对情侣。热恋期间,小王为了让小李放心,也为了婚后保障,小王出资购买了位于句容市宝华镇某小区不动产一套,并将该不动产登记在小李名下。此后,两人开始共同生活,并开始筹办婚事,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即将走入婚姻殿堂的时刻,两人因琐事发生矛盾,最终分道扬镳。

2018年3月,小王将昔日的恋人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对涉案不动产进行分割。小王表示,自己出资购置房屋,并缴纳了相应契税、按揭贷款和装修费用,应该拥有对房屋的所有权。而小李则坚持认为,不动产已是登记在自己名下,应视为小王的赠与行为。一时间,双方各持己见,火药味较浓。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王和小李同居期间购买的不动产虽登记在小李名下,已经发生物权效力,但不能仅仅根据不动产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在承办法官分头调解下,最终这对昔日的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小王一次性补偿小李40万元,小李则配合小王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手续。至此,本案顺利了结。(耿琎 刘静 谢勇)

(编辑   笪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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