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要遵循开发保护辩证法

祝育红

美国著名的城市理论家、社会哲学家刘易斯.芒福德在《城市发展史》中指出:“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的精神价值是最重要的,而城市的物质形态和经济活动是次要的。”现实中许多城市的发展都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恰恰相反,城市的物质形态和经济活动的无限扩张和无序延展往往占据主导,城市不停地吞噬着自然的空间、土地以及其他物种生存发展的权利,导致人与自然的关系持续恶化。过去的镇江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也曾有过这样的苦恼和困惑,焦化厂烟熏焦山,化工厂污染金山,采石场炮轰南山,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化工企业严重破坏了有着“城市山林”美誉的江南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近年来,随着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山水花园城市”的目标,大力推进“青山绿水”整治工程,实施了“三山”风景名胜区环境整治工程,污染企业纷纷被淘汰,退出城区;坚持建设性保护和开发利用南山风景名胜区,实现了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双丰收;合理设置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景林地,大力推进绿化重点建设工程,每年新增绿地100多公顷;持续加大了中心城区绿化布局优化力度,全力推行垂直绿化、拆墙透绿、拆房建绿的方式,进一步提高绿化覆盖率;积极开展“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居住区”的评比活动,全面掀起了“生态园林城市大家建”的高潮,“城市山林、大江风貌”的特色不断彰显,“山水花园城市”建设逐年迈上新台阶。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城市生态环境是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之一。当前,全市上下要结合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进一步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自觉走出理念上的落后、理解上的偏颇、利益上的迷惑、目标上的迷失,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尤其当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发生冲突时,必须将保护生态平衡、改善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作为首选,切实改变粗放型、掠夺式的发展模式,坚决纠正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虚假繁荣”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的战略定力,久久为功,使“山水花园城市”成为镇江靓丽的名片。(作者单位: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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