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镇江职工互助保障全面升级

今日镇江讯  “镇江职工互助保障病种增加,赔付金额上浮,这对于因病致困的企业职工来说,真是福音。”昨天,市公交公司工会主席朱殿明到市职工服务中心为3名职工领取二次救助金,在得知9月1日起镇江职工互助保障将全面升级时,不由感慨道。

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是职工基于医疗风险防范的共同需要,由职工自愿参加、自筹资金、自我服务、互助互济性质的一种自我保障服务形式。镇江市总工会自1995年起开始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效地把社会力量、职工会员集聚起来,体现了“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理念,通过互助、互济、互利,汇集爱心正能量,提高职工会员自身抵御疾病意外风险能力。长期以来,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就像一把大伞,为职工会员遮风挡雨,我市有30多万职工参加职工互助保障,每年有近3000名职工在活动中受益。

为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增加职工受益机会,扩大普惠面,今年,市总工会又向全国总工会提出增加参保病种及提高赔付金额的申请,并获得同意,最终决定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职工互助保障活动方案,重大疾病种类将不再区分一类疾病和二类疾病,病种也由原先的20种调整增加为30种,调整后的病种为急性心肌梗死、冠状动脉搭桥术、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要器官移植或造血干细胞移植、白血病、良性脑肿瘤、严重烧烫伤、瘫痪、多个肢体缺失、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双目失明、语言能力丧失、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病、心脏瓣膜移植术、系统性红斑狼疮、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脑中风后遗症、严重脑损伤、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系统性硬化症。此外,赔付金额也不同程度上浮,其中,重疾互助金由8000元上浮至10000元,上浮率为25%;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中伤残互助金最高上浮到80000元,上浮率为233%;住院期间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互助金最高可达240000元。

“当我们患有重大疾病的时候,当我们遇有意外伤害的时候,每个人都需要物质上的支援和精神上的安慰,需要同事们的关爱和鼓励。职工互助保障,让困难职工看到希望。”朱殿明说,他回去后,会立即对照升级后的职工互助保障方案,对单位重病职工进行梳理,让更多的重病职工获得帮助。 (古瑾)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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