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在镇江召开

资料图,图文无关。张斌 苏汛 陶春 摄

今日镇江讯  23日,省人大法工委、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在我市召开《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听取见义勇为有关情况介绍和对《条例》修改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23日上午,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倪斌,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陈金观陪同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弘强、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王腊生一行先后赴京口区四牌楼街道虹桥社区“见义勇为之家”,象山街道“见义勇为工作站”“见义勇为之家”,金山湖等地对我市见义勇为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下午,各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进行了座谈。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自1995年6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23年,2002年经过一次修订。《条例》的施行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充满新期待,本次的修订工作提炼了全省十多年在见义勇为工作上的实践经验,注重问题的解决和完善,体现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常务副理事长邵木金,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李茂川等参加活动。 (王露 薛腾 戈太亮)

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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