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情援藏疆 丹心护天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肖雄

今日镇江讯  “各民族要相互了解、相互包容、相互帮助,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市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肖雄不但将习总书记的话牢牢地记在了心里,他也是这样做的。

1978年1月出生的肖雄,是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博士在读。2014年以来,肖雄办理了各类行政、环资案件300余件,无一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两次援藏援疆,为民族团结和边疆法院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省法院援藏援疆援青工作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3次。

今年7月11日,“江苏最美法官”推选启动,在全省法院范围内共推选出27名“江苏最美法官”候选人,镇江肖雄、吴茜入选大名单。目前,展示与投票活动正在网易新闻客户端进行。

边疆情怀完美展示

2012和2017年,他克服爱人工作繁忙、小孩尚小需要照顾等家庭困难,在获得家属理解和支持后,先后两次赴西藏达孜和新疆伊宁垦区法院挂职。边疆法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团结”的精神深深感染了他,用汗水诠释了一名江苏法官的边疆情怀和奉献精神。

在西藏,他顶着强烈的高原反应,带队徒步登上4885米扎叶巴寺,维护“叶巴次久”朝拜活动秩序,圆满完成了十八大维稳工作任务。在新疆,他积极参加“民族团结一家亲”“访惠聚”等重大活动,走村串巷,一家一家的走访,看看哪家过冬的煤炭不够了,哪家地里的苞谷来不及收了,群众对村里工作有什么建议,一一记录下来,晚上开会,研究落实措施,及时解决,长期坚持带班值班,圆满完成十九大、“两会”期间等重大维稳安保工作;他还注重发挥自己的审判专长,与当地法官并肩作战,一起翻山越岭,深入偏远地区耐心细致地做好调查、调解等工作,行程3000余公里,在他悉心指导和协调下,成功办结各类案件40余件,妥善化解了一批涉诉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肖雄充分发挥挂职法官作用,为边疆的民族团结、经济社会发展和法院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西藏达孜法院和新疆伊宁垦区法院的法官同仁们只要一提起肖雄,无不伸出大拇指,纷纷赞扬。

守护正义义不容辞

肖雄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打造精品案件。

他通过行政审判,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疑难的行政争议。在正大公司征收决定案中,他注重查明案件事实,创新裁判方式,指出行政瑕疵,附条件地判决行政机关在征收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实施征收,既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又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该案判决书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在杨某林行政及赔偿诉讼中,他在冰天雪地中勘察现场,感动了当事人,实现了案件和解;在尹某梅等5人征地保障案件中,他深入走访多家行政机关,系统研究征地保障政策的历史发展,准确适用正当程序原则,依法解决了尹某梅一家五口的失地保障问题,化解了延续5年之久的行政争议。

捍卫生态全力以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市是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维护“城市山林”优美的自然风光,对环境资源案件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2014年以来,肖雄从事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共审结民事、行政、刑事案件近300件。审结的海关总署挂牌的娄底盛鸿公司走私废物案,严厉打击了走私“洋垃圾”犯罪,被全国各大媒体报道,此案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特等奖。审理的丹阳优立眼镜公司环境公益诉讼案,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审理的张某某等污染环境罪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金法槌”杯二等奖,并作为全省法院参阅案例发布。

同时,他积极开拓创新,开展环境恢复性司法工作,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建议设立环境公益诉讼资金账户,探索环境司法新路径。

在繁忙工作之余,他还不断提升政治和业务能力,撰写的论文《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规则》《不动产抵押登记权属审查规则》先后发表于《人民司法》;一篇案例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报》作为全省法院参阅案例发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将不忘初心。法律是最大的遵循,我将上下求索。”2018年8月初,肖雄刚从新疆伊宁垦区法院挂职回来,一天都没有休息,便又立即全身心地投入到了紧张而繁忙的审判工作中,继续用满腔热血和不悔青春谱写着审判事业的新篇章。(全媒体记者 谢勇 全媒体通讯员 常文金)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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