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口法院开展集中清房执行行动

今日镇江讯  日前,京口区法院开展了集中清房执行行动,对桃花坞一处债务房进行强制清空,将对法院的迁让公告视若无睹,赖着债务房继续做生意的租客王某清了出去。

当天上午9点,京口法院执行人员来到位于市区桃花坞路158号某大厦六楼的一处茶楼。在现场,执行局法官电话联系茶楼老板前来开门时,却遭到了对方的拒绝,随后,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局法官对茶楼进行了强制开锁。10分钟后,迟迟不肯出现的茶楼老板王某终于赶到了现场,但他却丝毫没有配合清场的意思,却一个劲地跟法院执行人员索要他的装修费用。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原来王某承租的这套面积超过400平方米的营业场所是一起纠纷案件的强制执行的场所。2014年7月,孙某某将这一房屋以每年4万元的价格出租给了王某,租期8年,王某租下房屋、装潢之后,开了一家茶馆。然而这套房屋早在2012年就已经被法院查封,抵押给了一家典当行。经过法院审理,目前这套房的产权已经归属典当行,典当行要求租客搬离该房屋或者重新商量签订租房合同,都遭到了拒绝。王某一直强占着这处茶楼继续经营。

上午10点,京口法院在告知王某带走贵重的私人物品后,对茶楼进行了财物清点和梳理,并请来搬家公司对屋内的物品进行腾空。同时法院也提醒市民,租房前,最好自行到市房管局进行查询房屋是否处于法律纠纷状态,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京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邓铭琛告诉记者,在承租房子的时候,第一个要对房屋所有权要进行了解,第二就是要对房子有没有抵押查封这个情况也要了解,承租房子毕竟有一定的风险。

在随后进行的京口法院集中执行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在今年7月开始开展腾房专项行动后,对法院裁定拍卖或者已经拍卖成交的房地产进行强制腾退。自开展腾房专项行动以来,共强制腾退房地产36处,腾退面积1200余平方米,使一批疑难、复杂,长期未结案件得到有效解决,维护了申请执行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权威与司法公信力。2018年1-8月执行结案3295件,其中7-8月执行结案1367件。1-8月上网拍卖物品105件,标的2.2亿元,成交71件,成交金额1.3亿元,溢价率24.3%。(全媒体记者 谢勇 通讯员 汪云)

编辑 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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