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明确共享单车企业的准入要求

今日镇江讯  今天上午,市城管局召开《关于规范镇江市城区共享单车发展的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解读文件相关内容。《意见》就共享单车出现的投放过度、监管乏力、乱停乱放、运维不力、押金风险等问题,从共享单车总量控制、各相关部门的监管智能、线上线下要求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做出了详细规定。

《意见》明确我市共享单车发展的定位:鼓励共享单车的发展,积极推进共享单车和公共自行车融合发展、实现互联互通。

《意见》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业分工;提出了完善慢行交通设施、优化车辆停放站点设置、引导车辆有序投放的相关措施;要求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手段进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注册用户使用车辆信用积分制度,倡导用户文明骑行、规范停车;要求从政府监督、企业主体责任、用户文明等方面实现多方共治。

《意见》为规范企业运营管理,提出了四个线上线下准入要求:1.企业应在我市设立经营服务机构,并依法在我市城区注册登记。在开始提供服务前30日向市公共停车管理处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共享单车运维方案。已在我市提供共享单车服务的企业,应在本意见施行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2.企业应推行信用准入机制,诚信免押金租赁。3.主动对接市公共停车智慧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统一调度监管。严管区域路段施划配套的停放站点,设置电子围栏,允许企业间共享。4.投放2000辆以内的,企业应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备运营管理人员及一辆以上厢式调度车。投放2000辆以上的,企业应拥有与车辆投放规模相适应的车辆调度能力和停车场、洗车场、修理厂等配套设施。

据了解,目前常州永安公司已建设250个带有蓝牙系统的电子围栏P牌,正在进行蓝牙系统的调试以及与市公共停车智慧平台的全面对接。9月1日将全面实现蓝牙系统功能上线,并给予市民10天的体验期,于9月12日正式上线计费。(全媒体记者 曾海蓉)

责任编辑:吴悠

(作者:曾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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