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镇江餐馆再敢强制收这钱,最高罚十万!

大家去外面餐馆吃饭时

有没有遇到过消毒餐具要收费的情况?

好消息!7月1日起,镇江所有餐馆

都应该提供免费餐具,否则要被罚款!

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

审议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

获得全票通过

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对我们消费者来说可是好消息~

餐馆不提供免费餐具将被罚

在外面餐馆吃饭时

有些商家会在桌上摆出几套消毒餐具

每套收费一两元

 

钱虽然少,但是有人认为

这是餐饮成本,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

也有人认为这是可以理解的

 

消毒餐具到底该不该收费

还没有明确的定论

不过草案修改稿中有一条规定是这样的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该同时提供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也就是说,以后餐馆不能强制让消费者使用收费的消毒餐具,而是要同时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餐具,让消费者自己选择。

 

那么问题来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会选择收费的消毒餐具,还是免费的餐具?

 

 

餐饮业收费应当明示

 

有时候还会碰到这种情况

吃饭时用了店家发的纸巾

到结账时才告知纸巾也是要收费的

对此,草案修改稿中提出

餐饮业收费应当明示

餐饮业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项目的价格、数量、规格。未事先明示告知的,不得收取费用。

 

也就是说,只要商家提供收费的物品或服务,都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如果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可以拒绝付费。

 

如果商家违反了规定有什么处罚?

 

草案规定,未经显著方式明示收取费用或者未提供符合卫生条件的免费餐具供消费者选择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个体户发行预付卡,单张限额1000元

美容卡、健身卡等

先充钱后消费的卡就叫“预付卡”

持卡消费,一般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折扣

然而出现的问题也不少

 

充值了上千元的美容卡,结果老板跑路了

办了健身卡,没用几次店就关门了

对此,草案也明确了相关规定

此前草案中已有规定,经营者发行单用途预付卡(含其他预收款凭证)的,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五千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这次增加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需要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单张限额不得超过一千元

 

其中,单用途预付卡主要指只能在某一个店内或连锁店内使用,不能跨行业跨业态使用。比如在理发店办卡,只能在理发店用,不能购物、洗车等。

 

以后消费者办卡,单张卡额度不能超过一千元。限制额度主要也是为了减少消费者的损失。

 

 

卷款逃逸  按3倍价格赔偿

 

对于店面关门的情况

草案还增加了退还利息的内容

如果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服务或者约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 未消费的,应当全额退款并承担预付款的利息

 

● 已经消费的,按照原约定的优惠方案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予以退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

 

如果店主卷款跑路

那么将视为欺诈

如果经营者将预付式消费卷款潜逃,拟视为欺诈。工商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将予以处罚,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此外,如果办了卡后悔了也没关系,此次修改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付款之日起十五日内无理由要求退款。

 

看来,以后可以放心的办卡了,不用担心老板跑路了!

 

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最高可罚50万元

现在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很严重

手机经常能收到各种商家的广告轰炸

今日君还接到过诈骗电话

对方能报出很多个人隐私信息

还好机智的今日君并没有相信

 

对于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还是要重视起来

草案也明确了要加强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和具体规则,并经消费者同意。但法律、法规要求登记消费者信息的除外。

 

如果未经消费者同意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或者泄露、丢失、出售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希望不要等到条例出台

商家们都能遵守相关规定

届时,有关部门也要严格执法

保障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看啥?这么大事儿,还不快告诉你的亲朋好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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