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公布

今日镇江讯  我市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近日向社会公布,记者了解到,11起违法行为中最多的是欠薪,占七成多。

三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中,8起与拖欠工资有关,其中有一起已被公安部门立案处理。丹阳市丹北镇竹林工具厂法人钱某失去联系,去向不明,该厂拖欠16名职工劳动报酬159145元。9月3日,丹阳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丹阳市公安局立案处理。

另外,扬中市一家企业拖欠7名劳动者2017年11月—2018年6月工资报酬11余万元,人社部门已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而位于丹徒新城的一家公司也拖欠职工2018年2月至4月工资189余万元,人社部门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

除拖欠工资外,扬中一家火锅违法使用一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丹徒区一建材公司收取一职工押金2000元,丹阳一家企业拒不接受或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这些违法行为已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全媒体记者 沈春来)

编辑:何冰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