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资料图 全媒体记者 王呈 摄

今日镇江讯   近期,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的通知》(医保发〔2018〕13号)和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关于印发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24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市食药监局联合行动,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至12月,行动将聚焦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和欺诈骗保行为,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参保人员为主要检查对象,以住院和门诊服务、药店购药服务为主要检查内容。

专项行动中,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将重点检查: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重点检查一些特殊治疗项目:肿瘤放化疗、移植抗排异治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等项目。

针对定点零售药店,将重点检查药品的进销存台账,是否存在串换药品、物品,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针对参保人员,将重点检查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就诊频次较多、使用医保基金较多的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行为。

专项行动将结合智能监控筛查疑点、投诉举报线索、随机抽样,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检查。针对重大可疑数据和有举报线索的案例,开展重点检查,一追到底。对专项行动中查实的违法违规案例,将根据医保管理有关规定,移交具有管理权限的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嫌违规违法或犯罪的,视情形分别移送公安机关或纪委监委。

市医保中心表示,本次专项行动,旨在加强医保反欺诈工作力度,形成高压态势,达到宣传法规、强化管理、净化环境、震慑犯罪的目的。同时,增强医患双方遵守医保管理规定的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医保治理体系,构建多部门联动机制,实现源头防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关系着全市一百多万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社会关注度高。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共同抵制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不法行为。

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电话: 0511-85340631    0511-85340189。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电子邮箱: zjybjgtsjb@163.com。(全媒体记者 杨佩佩 通讯员 李翔)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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