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住房保险保民生 一业主家中发生火灾获赔2万元

今日镇江讯 近日,扬中恒龙嘉苑一业主家中发生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室内财产损失严重。扬中三茅街道民政办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联系,前往业主家中,核定损失,最终保险公司赔付2万元。

据悉,扬中市从2015年开始推行团体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费由政府买单。扬中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政策实施之初,扬中就从实际出发,将这一“福利”扩面为该市城乡全部住房,但每户只能保障一处住房。

今年,扬中花费20多万元为10万多户居民购买了住房保险,覆盖率达100%。原先的保险只针对房屋,今年则在保险内容中增加了家庭室内自有财产损失理赔。此外,保险还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分散五保对象等特定家庭予以“优待”——赔付限额在普通家庭基础上增加20%。

截至目前,住房保险累计赔付逾11万元,惠及100余户。(耿新茹 方超 孙薇)

编辑: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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