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盲道车位”后续:停车处表示待雨停后即予以撤除

今日镇江讯  昨天(11月14日),今日镇江对读者反映的中山东路上出现“占用盲道车位”这一情况进行了报道。稿件发布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不少读者也纷纷向记者询问这一问题会如何解决。记者今天上午赴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采访时获悉,因下雨影响,该处将在雨停后采取技术手段将这组车位进行撤除。

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负责人表示,昨天在接受了今日镇江记者的采访并在手机上看到报道后,就立即安排稽查科的同志前往现场查看。虽然仍没有沿街单位承认或指认车位的来源,但车位的设置和车辆的停放占用了盲道,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特别是《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5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盲道,盲道应保持畅通。

这位负责人称,因这几天下雨的影响,他们将在雨停后根据以往撤除非法设定车位的安排,以使用磨光机、二甲苯等设备和制剂对中山东路上这组占用盲道的车位进行撤除。除此之外,他们也会对类似情况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执法部门对违法违规设置的车位依法进行处理。(全媒体记者 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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