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事今编】烟花爆竹噤声,于微末处见成效——细说镇江史上最严“禁放令”系列报道之二

烟花回购后装车 全媒体记者 马镇丹 摄

背景:镇江城区有很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商家,从业者不在少数。以后禁放了,这些人将何去何从?喜欢“耍奸巧”的老滑头也认为,城区那么大,我随便在哪个地方放个烟花爆竹,能奈我何?面对这些问题,与禁放有关的管理、执行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应对呢?

今评:放了这么多年烟花,卖了这么多年烟花。突然不让放了,不让卖了。放的人有瘾,卖的人有损。怎么办?我们除了要做通大部分市民的思想工作,让大家看到禁放带来的好处,从而在思想和行动上支持禁放工作,还需要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考虑周全,真正将禁放工作做到实处、做到微末处。如此才能使禁放工作有实效、起长效。

话不多说,请看“今日镇江”记者调查的情况:

公安部门和群众生命安全关系最为密切,记者在采访时获悉,我市公安部门将会同安监部门牵头指导各区政府、管委会,稳妥有序做好禁放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退出工作,引导和帮助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转型发展。对违反《禁放通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禁放通告》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也将被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在我们调查的问题中,面对“用什么办法可以保证禁令得到充分执行”,选择最多的是“源头上切断,逐步减少街头的烟花爆竹店”。在此次镇江史上最严“禁放令”颁布后,此项工作由安监部门具体实施。

镇江市安监局危化处许继卫副处长表示,为了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的后续工作,他们已采取以下措施对禁放区内原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从业人员进行安抚,并回收处置剩余烟花爆竹。

一是对禁放区范围内现有所有零售经营网点通过经济补助的手段,引导退出烟花爆竹经营。其中专营的每户2.5万元以内,混合经营的每户1万以内;对于条件特别困难的可给予每户不超过0.5万元的额外补助。鼓励许可证尚未到期提前退出经营的网点,根据实际退出经营的时间以每月500元予以补助。但每户合计补助资金不得超过3万元。

二是对现有零售经营网点的库存烟花爆竹,指导各区组织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进价进行回购,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及时将回购款发放到位,并对原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给予相应的工作经费。

记者了解到,禁放区内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将于12月15日前全部平稳安全有序退出经营

禁放在即,店外招牌拆除  全媒体记者 马镇丹 摄


文字:吴悠 陈路 缪小兵

策划:徐毅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