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贷款!企业不良信用信息会推送给银行

今日镇江讯 今天下午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目前市工商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签订了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双方决定互通共享企业信用信息,拓展共享信息的利用渠道,实施联合激励、共同惩戒。
备忘录规定了合作宗旨、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保密责任,要求根据国家、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文件精神,本着职能互补、平等协作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信息系统价值优势,协商制定信息系统对接方案,建立共享目录,形成共享机制,对各自掌握的信息数据提供及时查询和共享应用,不断提高数据共享的及时性和完整性。
根据合作内容,市工商局负责向人民银行镇江市支行信息平台推送部门产生的企业登记、处罚、黑名单等信用信息,并对金融机构有不良信贷记录的失信企业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业信用建设。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负责向市工商局信息平台推送部门产生的企业处罚、不良信贷名单等信息,推动各金融机构将被市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失信企业的不良信用信息作为融资授信的重要限制条件。双方联合实施信用修复机制,为失信企业提供救济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信用联合惩戒工作之中。
据了解,此次备忘录的签订进一步拓展了共享信息的利用渠道,夯实了联合惩戒的信用信息基础,共同促进了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
(通讯员:夏莉 全媒体记者:施静静)
编辑:阿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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