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得广场一楼商铺租赁起纠纷 商铺被出租有业主却未看到合同

资料图  沃得广场  全媒体记者 王呈摄

今日镇江讯  自己的商铺已有商家在经营,自己却未看到合同,也没有拿到租金。今天,十几名业主来到丁卯沃得广场苏宁易购,了解此事缘由。原来,112名业主中有9名业主代表业主们与苏宁方签订了合理,但业主们却不知道细则。记者向苏宁方和业主代表了解合同内容后,现场业主对有些内容不认可。

苏宁方称租金尽快付

业主赵女士说,现场的业主都在沃得广场一楼购买了商铺,由于原商家经营不善撤场。去年11月,所有112名业主中的约一百名业主书面委托其中9人作为业主代表负责商铺的经营洽谈,随后9名业主代表与苏宁方多次沟通,确定沃得广场一楼2000多平方米商铺作为苏宁易购大卖场。但赵女士说,苏宁易购今年七、八月份就进场装修,业主们却从来没看到过合同,也不知道关于租金如何约定,更没有收到过租金,让他们认为自己利益受损,代表们超出委托权。在现场的业主中,有一位徐女士是未出具书面委托书的,她说她和其他每天委托书的人的商铺也被租出去了。

苏宁方面关于此事的具体负责人陈先生当天在扬中,电话中他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苏宁与9名业主代表签订意向协议,准备租用这112名业主的商铺作为苏宁易购大卖场。由于涉及消防、税收、细节商议、向总部报审流程长等多方面原因,今年10月中旬才签订正式合同。陈先生认为,所有流程合乎公司规范,手续都是合法的,至于业主代表为什么未公布合同内容,他也不清楚。电话中他告诉现场业主,租金按购房款的4%支付,“本月12日之前,我们会将11月、12月、明年1月三个月的租金打到所有业主账户上,请业主不用担心。”赵女士等人称,这是他们第一次知道合同内容。

现场业主不满意合同

现场业主只有9名业主代表中朱先生的电话。记者拨打电话后,朱先生说,包括他在内的9名业主代表和其他业主利益一致,为了与苏宁洽谈,业主代表们投入了大量的时间精力,朱先生本人甚至垫付了2万多元税款,朱先生认为自己很委屈,“我也希望多争取点租金,我的商铺40平方米不算小,和苏宁洽谈非常不容易,合同内容改过几次,其实我后来都不想做代表,现在其他业主不信任我们了。”朱先生说,合同一定会公布给所有业主看,其实他也没有看到最终的合同,是另一位业主代表王先生具体负责此事,“租金起始时间是和苏宁方面协商的结果,其他业主有异义我也没办法,我们业主代表基于对苏宁这家公司的信任签订合同,相信苏宁是有诚信付租金的。”

现场,赵女士代表在场的十几名业主表达了自己的三点诉求,第一,希望9位业主代表和苏宁方向所有业主公布合同全部内容;第二,租金起始时间至少现场的业主不认可,租金应从苏宁进场装修开始计算;第三,苏宁和业主代表未签订正式合同、也未预付租金,苏宁方就进场装修,伤害了业主的感情,希望得到精神补偿。

记者再次联系陈先生,转达了业主的三点诉求,陈先生说,他会记录并向公司反映此事。

律师:业主部分诉求合理

律师傅小景说,写了委托书的业主认为受托人超范围操作,但除非委托书里有特殊约定,比如业主确认受托人才能签协议,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的话,不能说明超范围。傅小景说,商业用房和普通住宅租房有差异,经营者和业主追求的是共赢,所以要共同孵化、共同成长,在行业实例中,一般装修期因为没有经营收益,所以不收租金是合理的,有些比较冷的楼盘,甚至会约定长时间的免租期,“一般签订意向合同后,商家就可进场装修了。”

对于9位业主代表,傅小景认为没有办法证明他们存在主观恶意,合同内容是双方协商的结果,9位业主代表不是出于私心,招租是为了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但是对那些没有出具委托书的业主,9位业主代表代为做主的行为存在瑕疵,像徐女士那样的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此外,傅小景认为苏宁方面对业主们的委托权应有审核义务,苏宁应了解具体委托内容和哪有些进行了委托,在此基础上进行洽谈。傅小景说,受托人应及时向业主们说明招商进度,业主们要求看合同的诉求是合理的,9名业主代表应给予满足。(全媒体记者 张驰川)

编辑:缪小兵

(作者:张驰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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