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参与执行,协助法院破解执行难

今日镇江讯 法院判决了,官司打赢了,但是判决结果却迟迟得不到落实。长期以来,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难于执行成为一个难题。镇江市公证处积极参与执行行动,力图协助破解执行困局。

日前,润州区法院执行局的60余名法官、法警来到市区某处民房,对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进行了依法查封、扣押,镇江公证处协同对执行过程进行了保全。据悉,“老赖”胡某在几年前以建造养老院为由向亲友借取1700多万,由于房屋产权问题无法开业而导致资金链断裂。后债主们向润州法院起诉,要求胡某偿还400多万的借款,胡某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此次为润州法院接受债主申请上门对“老赖”胡某进行强制执行,为确保执行过程合法规范无异议,法院申请镇江公证处对整个强制执行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在搜查过程中,执行人员惊讶地发现胡某富丽堂皇的别墅里还藏着一个“小博物馆”,胡某表示自己祖辈就开始收藏文物,而他本人也是资深收藏家,这个博物馆里多件藏品价值不菲。坐拥价值不菲的藏品又怎会欠400多万不还?面对执行人员的疑问,胡某称藏品难以变现导致他连正常生活开支都无法维系。随后,法官现场查扣了部分藏品,并出于人性化考虑,保留了胡某家人的生活物品。公证人员现场监督并拍摄了执行全过程,对被执行物的品种数量进行清点、列制清单。

王某夫妇于2010年09月与镇江某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用于购买住房,并将上述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给了银行,后魏某夫妇未按约足额还款且失去联系,银行诉至法院。经法院审判后,银行胜诉,现经银行申请,法院已经出具《执行裁定书》决定拍卖房屋用于偿还王某夫妇所欠银行债务。为确保执行过程合法规范无异议,镇江公证处对整个强制执行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法院执行人员表示,对于强制执行的难点主要在于核实财产。证据保全公证既明确了被执行人财产现场状况、数量,也证明了法院执行工作程序的合法性,通过公证效用的充分发挥,避免因执行过程不透明引发争议。

近年来,镇江市公证处在法院的强制执行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强制执行工作中,特别是在执行现场当事人情绪比较对立的情况下,引入现场公证机制,借助“第三方力量”,既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又避免了不必要纠纷的产生,取信于双方当事人,有力推动了执行的落实。(王江 吴颍)

编辑:贺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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