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开悬赏求线索 “赏金猎人”喜提奖励

今日镇江讯  “喂,京口法院执行局吗?我要提供你们悬赏公告上孙萍的现居住地线索……”电话那头的“赏金猎人”说道。日前,京口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车贷欠款案。

2013年1月份,孙萍和杨华夫妇为了购车与某银行签订了信用卡分期付款合同,事后两人未按月还款,该银行提起诉讼,根据法院判决申请执行。为了躲避执行, 孙萍和杨华夫妇玩起了“失踪”,京口法院执行干警们多次上门均扑了个空,此案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为有效打击规避、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京口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执行悬赏保险依申请人申请,发布悬赏金额为申请人缴纳保费10倍的悬赏公告,发动全社会力量寻找“消失”的失信被执行人。“赏金猎人”只需提供执行案件线索,举报成功便可获得由保险公司买单的悬赏金。

本案的申请执行人通过购买执行悬赏保险,悬赏公告在京口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后,一位神秘的“赏金猎人”打来电话提供线索。承办法官随后召集执行干警出发,恰巧当天是大雾天气,高速封路,干警们兵分两路,一路坐高铁先行赶往线索所在地无锡踩点,一路等路况稍好后开车前往。两路干警汇合后,在“赏金猎人”提供的住宅线索处找到了孙萍和杨华夫妇的女儿。通过与其女儿谈话,终于用其女儿的手机拨通了已更换号码的杨华电话,吴法官在电话中强调了躲避、抗拒执法的后果,杨华答应一周后前往京口法院履行义务。一周后,被执行人孙萍和杨华夫妇在京口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作为本案能够顺利解决的功臣,“赏金猎人”于2018年12月27日来到京口法院领取了中国人保的2000元悬赏金。“赏金猎人”表示:“赏金倒是其次,关键是不想看到‘老赖’逍遥法外。”

京口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建平表示:“京口法院自2016年就推行了执行悬赏制度,现在全省法院全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它是对执行悬赏的补充完善。通过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介入执行悬赏工作,一方面减轻了债权人的保险费负担,另一方面又增加了悬赏额度,扩大悬赏吸引力度,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敦促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汪云 束放成 谢勇)

编辑 贺莺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