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拖欠工资和罚款的企业,职工可要求“翻番”赔偿!

 今日镇江讯  1月18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政策吹风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要加强工资支付方面的立法研究,争取尽早推动立法机关完善工资支付保障立法,进一步加大欠薪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使用人单位不敢欠薪、不敢违法。

“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欠薪企业违法成本偏低是一个重要原因。”邱小平表示,为此,要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欠薪成本。包括以下举措:

——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在逾期不改的情况下,将按照法律规定,尽可能按照上限处罚。同时,对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农民工可以要求加付欠薪金额50%到100%的赔偿金。

——加大严重拖欠工资行为的社会公布力度。通过曝光,使欠薪企业社会形象受到减损,引导社会广泛监督。

——加大实施欠薪“黑名单”管理力度。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列尽列、应入尽入”,纳入“黑名单”管理,并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方位惩戒,以有效保障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来源:新华网

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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